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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公(钱塘)行罚决字[2020]003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江西高创保安服务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03月02日11时15分许,钱塘新区民警在位于杭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智慧谷2幢1602室江西高创保安服务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对外称高创安邦)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没有将其于2017年5月21日招录用的劳动者江某某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同时告知其主动申报居住登记。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江西高创保安服务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02
    决定机关 杭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白杨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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