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京公丰治行罚决字【2019】00017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给予北京银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警告并处罚款二万元的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0-02 |
决定机关 |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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