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东卫医罚〔2019〕1907134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东莞长安初心普通专科门诊部从业医生未取得处方权独立开具处方案 |
| 行政处罚内容 | 你(单位)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东莞市卫生计生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序号:11,违法程度:轻微)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罚款人民币壹千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03 |
| 决定机关 |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