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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拱市监罚处〔2020〕06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9万元整,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3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