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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杨市监案处字〔2017〕第10020171007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组织策划传销行为、发布虚假广告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对组织策划传销行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2497.2元;罚款500000.0元;对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处以:罚款2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17
    决定机关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