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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六盘水〔钟山〕国土资行处字〔2018〕第3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该单位在六盘水钟山区月照社区独山村34582平方米集体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2、责令该单位退还非法占用34582平方米集体土地;3、对该单位非法占用34582平方米集体土地的行为,处以耕地每平方米20元、非耕地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伍拾壹万叁仟贰佰肆拾元整(¥51324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02
    决定机关 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