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漳)应急现决[2019]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9年4月19日,在漳县在建钢筋加工区棚护坍塌,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
行政处罚内容 | 1.保护事故现场;2.标段内所有事故段停工整改,责令你单位于2019年4月19日18时0分前全面停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19 |
决定机关 | 漳县安监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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