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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襄卫医罚〔2020〕第G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2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8
    决定机关 襄阳市卫生健康委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