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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庆市卫公罚字2017053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公共场所健康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01
    决定机关 庆阳市卫计委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