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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州税三稽罚[2020]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法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少缴2018年度增值税11086.46元,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5543.23元;对你单位少缴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27716.16元,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13858.08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22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