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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民市监罚字〔2020〕 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伪造厂名化肥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6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14
    决定机关 民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