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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沣东市监处〔2021〕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正当价格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立即停止上述价格违法行为2、依法没收该单位超限值时段涉及的环保电价款8286.2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07
    决定机关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