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运银保监罚决字〔2019〕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流于形式。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山西河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对原公司业务部总经理陈旭康警告,对原公司业务部副经理温敏军警告。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7-15 |
决定机关 | 运城市银监局 |
法定代表人 | 吴建民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