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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市监处〔2020〕1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广告违法行为减轻处罚如下:处广告费用三倍的罚款,计8448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8
    决定机关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林东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