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甬北市监处〔2019〕30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本局认为:当事人在《都市周报》发布上述广告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利用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栏目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消除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五条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从轻处罚如下:罚款1000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23 |
决定机关 |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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