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蒋网娣与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苏01民初3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蒋网娣 收起
...
展开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25 | 2021-08-31 |
2 |
徐宇超与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苏01民初2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徐宇超 收起
...
展开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25 | 2021-08-31 |
3 |
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最高法民申1216号 | 股权质权纠纷 |
再审申请人-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5-13 | 2021-05-27 |
4 |
易域勇与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名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陆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苏01民初126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易域勇 收起
...
展开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06 | 2021-08-31 |
5 |
周杰与陆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1)鲁01民初122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周杰 收起
...
展开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27 | 2021-06-30 |
6 |
李志国与陆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1)鲁01民初122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李志国 收起
...
展开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27 | 2021-06-30 |
7 |
王纪与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1)鲁01民初118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王纪 收起
...
展开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21 | 2021-06-30 |
8 |
胡艳与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1)鲁01民初118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胡某某 收起
...
展开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21 | 2021-05-27 |
9 |
杜熙与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1)鲁01民初118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杜熙 收起
...
展开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21 | 2021-05-27 |
10 |
杜云华与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鲁01民初118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杜某某 收起
...
展开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21 | 2021-05-27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1 | (2019)粤0304民初44035号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原告-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执行文书、拍卖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G13 | 2020-09-15 |
2 | (2018)粤03民初3057-1号 | 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
原告-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严飞燕 陈再喜 陈银卿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G79 | 2020-08-11 |
3 | (2018)粤03民初3057号 | 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
原告-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严飞燕 陈再喜 陈银卿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G42 | 2019-08-22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1)粤03执2451号执行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执2451号 | 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
原告-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2451号之一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本院(2019)粤03民初925号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207017877.39元及利息,本院于2021年3月17日依法立案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245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内容如下:强制拍卖、变卖、变价被执行人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证券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账户号码:800228051,证券筒称:上海莱士,证券代码:002252,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21609044股以清偿债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8-31 |
2 |
(2021)粤03执837号拍卖裁定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执837号 | 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
当事人-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837号严飞燕:申请执行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陈再喜、严飞燕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本院(2018)粤03民初3057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83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为:裁定拍卖、变卖登记在陈乐强名下的1896万股“大晟文化”股票(证券代码:600892,证券类别:限售流通股)以清偿债务。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1 收起
...
展开
|
2021-06-16 |
3 |
(2021)粤03执异143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执异143号 | 证券纠纷 |
原告-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异143号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证券纠纷一案过程中,裁定拍卖、变卖你公司所持有的35356613股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以清偿债务。案外人张梅不服,向本院提出异议,本院依法受理并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本院依法作出(2021)粤03执异143号执行裁定,裁定驳回案外人张梅的异议请求。案外人、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由于你公司下落不明,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述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5-07 |
4 |
(2021)粤03执2451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执2451号 | 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
原告-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2451号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初925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1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245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4-07 |
5 |
(2019)粤03民初3485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民初3485号 | 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
当事人- 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业恒兴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民初3485号姜剑、郝立新、郝斌、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基业恒兴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原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朱兰英、姜剑、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基业恒兴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郝立新、郝斌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民初3485号,本院已作出判决,被告朱兰英不服提起上诉。因你方下落不明或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特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民事上诉状。被告朱兰英上诉请求如下:1.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并将本案发回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或在查明反诉事实基础上予以改判;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全部由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本公告于2021年1月6日在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刊登)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1-06 |
6 |
(2019)粤03民初3485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民初3485号 | 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
原告-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朱兰英 姜剑 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 基业恒兴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郝立新 郝斌 收起
...
展开
|
民事上诉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民初3485号姜剑、郝立新、郝斌、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基业恒兴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原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朱兰英、姜剑、青 收起
...
展开
|
2021-01-06 |
7 |
(2019)粤03民初3485号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民初3485号 | 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
当事人- 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业恒兴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民初3485号姜剑、郝立新、郝斌:原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朱兰英、姜剑、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基业恒兴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郝立新、郝斌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民初3485号。因你方下落不明或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特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为:一、被告朱兰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偿还融资款本金116,110,131.42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116,110,131.42元为基数,按照年化18%的标准自2019年7月30日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朱兰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0,300元、保全担保费60,644.21元;三、确认原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朱兰英持有的16799997股深大通(证券代码:000038)股票享有质押权,有权就前述股票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四、被告姜剑、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基业恒兴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郝立新、郝斌对被告朱兰英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若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648,545.28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朱兰英、姜剑、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基业恒兴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郝立新、郝斌负担。原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的前述费用,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本公告于2020年12月22日在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刊登)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收起
...
展开
|
2020-12-22 |
8 |
(2019)粤03民初3485号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民初3485号 | 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
原告-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朱兰英 姜剑 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 基业恒兴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郝立新 郝斌 收起
...
展开
|
.p10{text-align:justify;hyphenate:auto;font-family:TimesNew 收起
...
展开
|
2020-12-22 |
9 |
(2020)粤03执5794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执5794号 | 证券纠纷 |
原告-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执5794号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证券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初2888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9月2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执579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收起
...
展开
|
2020-11-12 |
10 |
(2020)粤03民初1522号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民初1522号 | 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
当事人-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民初1522号朱要文、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朱要文、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民初1522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详见起诉状。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2月03日09时30分在二十七庭证据交换,14时30分在二十七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法院联系人:邢晓妍电话:0755-83535919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
2020-10-29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