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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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告南京市秦淮区卓轩建材销售中心与被告南京金皇冠装饰艺术配套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炯源装饰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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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原告-南京市秦淮区卓轩建材销售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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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原告南京互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宏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绿城房地产集团南京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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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南京互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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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原告南京嘉城园林景观有限公司与被告绿城房地产集团南京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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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原告-南京嘉城园林景观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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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4 |
原告南京市雨花台区兴顶旺业建材中心与被告江苏炯源装饰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绿城房地产集团南京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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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原告-南京市雨花台区兴顶旺业建材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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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京市雨花台区兴顶旺业建材中心与绿城房地产集团南京有限公司、江苏炯源装饰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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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上诉人-江苏炯源装饰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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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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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告南京互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宏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绿城房地产集团南京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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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111民初902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南京互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宏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绿城房地产集团南京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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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苏0111民初902号江苏宏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南京互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宏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绿城房地产集团南京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苏0111民初9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承办法官:林咏梅联系电话:025-83529582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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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3 |
2 |
原告南京互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宏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绿城房地产集团南京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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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111民初902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南京互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宏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绿城房地产集团南京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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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苏0111民初902号江苏宏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南京互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江苏宏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绿城房地产集团南京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承办法官:林咏梅联系电话:025-83529582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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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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