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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商

    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兴华路469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16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1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袁文鹏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赣0112执保214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人-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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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2020-09-01 2020-10-14
    2

    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袁文鹏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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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12民初1705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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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2020-08-27 2020-09-30
    3

    袁文鹏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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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12民初1705号之二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人-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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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2020-08-27 2020-09-30
    4

    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与龚行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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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12民初1706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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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2020-08-12 2020-12-28
    5

    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袁文鹏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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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12执保214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人-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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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2020-08-10 2020-10-14
    6

    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袁文鹏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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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12民初1705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人-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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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2020-08-04 2020-09-30
    7

    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罗栋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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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112执1939号之一 民间借贷纠纷

    申请执行人-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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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2019-12-04 2019-12-13
    8

    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王昊文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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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112民初290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人-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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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县人民法院 2019-03-15 2019-08-06
    9

    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与王昊文、杨威、高财奇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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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112民初29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昊文
    杨威
    高财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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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2019-03-14 2019-09-17
    10

    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王昊文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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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112执保48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人-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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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2019-02-25 2019-05-31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袁文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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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12民初1705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袁文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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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文鹏: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堎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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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28
    2

    原告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罗栋、余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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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赣0112民初211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罗栋 余寒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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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栋:本院受理原告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罗栋、余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赣0112民初211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的内容如下:一、(2017)赣0112民初2116号民事判决书中“一、被告罗栋、余寒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812800元并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自2017年7月14日起算至实际还款日止)”补正为“一、被告罗栋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812800元并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自2017年7月14日起算至实际还款日止)”。二、(2017)赣0112民初2116号民事判决书中“案件受理费26303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31303元,由原告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6626元,由被告罗栋、余寒负担24677元。”补正为“案件受理费26303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31303元,由原告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6626元,由被告罗栋负担24677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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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21
    3

    原告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罗栋、余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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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赣0112民初211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罗栋 余寒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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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栋、余寒:本院受理原告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罗栋、余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赣0112民初2116号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如下:一、被告罗栋、余寒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812800元并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自2017年7月14日起算至实际还款日止);二、驳回原告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303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31303元,由原告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6626元,由被告罗栋、余寒负担24677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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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6-14
    4

    原告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罗栋、余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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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赣0112民初211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罗栋 余寒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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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栋、余寒:本院受理原告江西省元商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罗栋、余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相关材料,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材料。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1812800元,并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自2017年7月14日起算至实际还款日止),暂计至起诉之日利息共计109000元,合计1921800元。2.判令两被告依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违约金480000元;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为维权而支出的律师费36000元整;4.本案诉讼费和保全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不答辩、举证,视为放弃答辩、举证权利。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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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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