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巨鹿

    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巨鹿县县城建设北街东侧
    • 简介:-
    • 法律诉讼 126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2

    法律诉讼12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赵军健、河北堡垒活塞工业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冀0529执异36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赵军健 收起

    ... 展开
    巨鹿县人民法院 2021-08-30 2021-09-29
    2

    孟维娜、张梅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冀0529执异29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孟维娜
    张梅
    收起

    ... 展开
    巨鹿县人民法院 2021-07-23 2021-09-29
    3

    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乔路全、王立爽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21)冀0529民初764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王立爽
    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乔路全
    收起

    ... 展开
    河北省巨鹿县人民法院 2021-05-28 2021-06-30
    4

    高磊、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绍方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冀0529民初464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高绍方
    高磊
    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巨鹿县人民法院 2021-05-28 2021-06-16
    5

    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吕超合、马秀芹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冀0529民初74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巨鹿县人民法院 2021-05-10 2021-05-25
    6

    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林国华、董腾飞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冀0529民初61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巨鹿县人民法院 2021-05-08 2021-05-25
    7

    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巨鹿县三丰银杞饮品有限公司、王立军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冀0529民初744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巨鹿县人民法院 2021-05-07 2021-05-11
    8

    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赵建稳、师金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冀0529民初56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师金肖
    赵建稳
    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巨鹿县人民法院 2021-04-23 2021-05-12
    9

    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李栋军、荣英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冀0529民初56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巨鹿县人民法院 2021-04-23 2021-05-12
    10

    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尹会娟、郭运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冀0529民初56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巨鹿县人民法院 2021-04-23 2021-04-30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冀0529民初232号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刘二红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 展开
    (2020)冀0529民初23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河北东源担保有限公司 巨鹿县富昶隆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刘二红 收起

    ... 展开

    巨鹿县富昶隆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李雪改,刘二红,河北东源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刘二红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司法公开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第三开庭审理。 收起

    ... 展开
    2020-04-24
    2

    (2020)冀0529民初422号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新燕南实业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 展开
    (2020)冀0529民初42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新燕南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吴海书,侯从学,张永军,新燕南实业有限公司,周利平,邢台市海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新燕南实业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司法公开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第三开庭审理。 收起

    ... 展开
    2020-04-24
    3

    (2020)冀0529民初459号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王超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 展开
    (2020)冀0529民初45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巨鹿县巨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被告- 王超 收起

    ... 展开

    景胜群,党祝娟,巨鹿县巨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王立军,王超,姚军彩:本院受理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王超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司法公开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第三开庭审理。 收起

    ... 展开
    2020-04-24
    4

    (2019)冀0529民初1481号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巨鹿县诚诚果品购销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裁判文书 收起

    ... 展开
    (2019)冀0529民初148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巨鹿县诚诚果品购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夏焕改,巨鹿县诚诚果品购销有限公司,夏阿娜,王永利:本院对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巨鹿县诚诚果品购销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529民初14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王永利、夏焕改偿清原告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65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2月1日起至偿清之日止,按照月利率9.3‰计算)。二、驳回原告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775元,由被告王永利、夏焕改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 展开
    2020-04-22
    5

    (2020)冀0529民初235号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宁晋县正泰糠醛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 展开
    (2020)冀0529民初235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河北泰维进出口有限公司 被告- 宁晋县正泰糠醛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张翠芳,张瑞强,河北泰维进出口有限公司,孔振海,宁晋县正泰糠醛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宁晋县正泰糠醛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司法公开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第三开庭审理。 收起

    ... 展开
    2020-04-17
    6

    (2020)冀0529民初237号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北东源担保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 展开
    (2020)冀0529民初23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邢台腾跃型材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东源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郭怀峰,郭素芳,邢台腾跃型材有限公司,河北东源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北东源担保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司法公开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第三开庭审理。 收起

    ... 展开
    2020-04-17
    7

    (2020)冀0529民初238号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邢台中依商贸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 展开
    (2020)冀0529民初23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河北东源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邢台中依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邢台中依商贸有限公司,河北东源担保有限公司,孙强:本院受理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邢台中依商贸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司法公开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第三开庭审理。 收起

    ... 展开
    2020-04-17
    8

    (2020)冀0529民初239号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郭会泽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 展开
    (2020)冀0529民初239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邢台亚金钢板有限公司 邢台腾跃型材有限公司 被告- 郭会泽 收起

    ... 展开

    郭怀峰,邢台腾跃型材有限公司,张萌,赵阳,郭素芳,邢台亚金钢板有限公司,刘巧花,郭会泽,河北汇元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郭会泽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司法公开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第三开庭审理。 收起

    ... 展开
    2020-04-17
    9

    (2020)冀0529民初234号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威县泰昌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 展开
    (2020)冀0529民初234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新燕南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威县泰昌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威县泰昌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母春英,侯从学,新燕南实业有限公司,张永军,吴海书,周亮亮:本院受理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威县泰昌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司法公开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第三开庭审理。 收起

    ... 展开
    2020-04-17
    10

    (2020)冀0529民初236号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吴海书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 展开
    (2020)冀0529民初236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河北泰维进出口有限公司 新燕南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吴海书 收起

    ... 展开

    孔振海,张永军,吴海书,侯从学,新燕南实业有限公司,河北泰维进出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北巨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吴海书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司法公开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第三开庭审理。 收起

    ... 展开
    2020-04-17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