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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路口
    • 简介:-
    • 法律诉讼 97
    • 法院公告 50
    • 失信被执行人 4
    • 送达公告 7

    法律诉讼9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新方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马丽斐,汕头市斯达威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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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48750号 追偿权纠纷

    当事人-汕头市斯达威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方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
    马丽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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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1-03-12 2021-03-29
    2

    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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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515执恢170号之三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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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2020-12-21 2021-02-03
    3

    深圳市新方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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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财保244号 -

    申请人-深圳市新方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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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12-11 2021-01-05
    4

    深圳市新方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汕头市路宝商贸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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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执保2090号 其他案由

    申请人-深圳市新方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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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12-11 2020-12-30
    5

    深圳市新方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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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执保2088号 其他案由

    申请人-深圳市新方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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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12-11 2020-12-25
    6

    吴加辉、郭丽华与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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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515民初2029号 所有权确认纠纷

    原告-郭丽华
    吴加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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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2020-12-04 2021-05-06
    7

    林洽波、王爱妙与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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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515民初2028号 所有权确认纠纷

    原告-林洽波
    王爱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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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2020-12-03 2021-05-07
    8

    林映波与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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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515民初2015号 所有权确认纠纷

    原告-林映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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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2020-12-03 2021-05-07
    9

    蔡映烽与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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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515民初2018号 所有权确认纠纷

    原告-蔡映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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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2020-12-03 2021-05-07
    10

    蔡侠楠与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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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515民初2019号 所有权确认纠纷

    原告-蔡侠楠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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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2020-12-03 2021-05-07

    法院公告50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20)粤0511民初1111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被告- 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 陈乐伍 陈再喜 陈银卿 林少军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519313424X1)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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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G27 2020-11-22
    2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被告- 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 陈乐伍 陈再喜 陈银卿 林少军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519313424X1)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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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G27 2020-11-22
    3 (2020)粤0511民初1110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被告- 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 陈乐伍 陈再喜 陈银卿 林少军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519313424X1)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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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G27 2020-11-22
    4 (2020)粤0511民初19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被告- 陈乐伍 陈再喜 陈银卿 林少军 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519313424X1)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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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G59 2020-10-18
    5 (2020)粤0511民初21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被告- 陈乐伍 陈再喜 陈银卿 林少军 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519313424X1)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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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G59 2020-10-18
    6 (2020)粤0511民初20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被告- 陈乐伍 陈再喜 陈银卿 林少军 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519313424X1)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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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G59 2020-10-18
    7 (2020)粤0511民初22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被告- 陈乐伍 陈再喜 陈银卿 林少军 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519313424X1)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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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G59 2020-10-18
    8 (2020)粤0511民初17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陈小敏 被告- 张永东 陈乐伍 陈再喜 陈银卿 林少军 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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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G45 2020-09-29
    9 (2020)粤0511民初15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陈小敏 被告- 邹淑琳 陈乐伍 陈再喜 陈银卿 林少军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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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G46 2020-09-29
    10 (2020)粤0511民初18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陈小敏 被告- 陈佳 陈乐伍 陈再喜 陈银卿 林少军 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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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G46 2020-09-29

    失信被执行人4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0)粤0391执3295号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10-16 详情
    2 (2020)粤0515执恢170号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04-08 详情
    3 (2019)粤0511执1570号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19-08-16 详情
    4 (2019)粤0515执1009号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19-07-24 详情

    送达公告7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执异172-177、180-188、190-19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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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执异172-177、180-188、190-19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启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广东同城优服新能源有限公司 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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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异172-177、180-188、190-193号广东同城优服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嘉琳、陈嘉乐、林晓东: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启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及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严飞燕、陈乐伍、陈再喜、陈银卿、林少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轮候查封了被执行人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路33号猛狮国际广场的61套房产。案外人林映波等21人不服对其中B2008等二十二套房产的轮候查封措施,向本院提出异议,本院依法受理并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本院依法作出(2021)粤03执异172-177、180-188、190-193号执行裁定,裁定中止对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路33号猛狮国际广场B2008房等二十二套异议房产的执行。案外人、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由于你们下落不明,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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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8
    2

    (2021)粤03执3787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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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执3787号 追偿权纠纷

    当事人- 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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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3787号陈乐伍、陈再喜、陈银卿、林少军、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严飞燕、陈嘉琳、陈嘉乐: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与你(单位)追偿权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初1974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5月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378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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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9
    3

    (2020)粤03执5551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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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执555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启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林晓东 广东同城优服新能源有限公司 陈再喜 陈银卿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严飞燕 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陈乐伍 林少军 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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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执5551号广东同城优服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严飞燕、林晓东、陈乐伍、陈再喜、陈银卿、林少军: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启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初3404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9月1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执555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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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10
    4

    (2020)粤0304民初48750号公告(开庭-福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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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48750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深圳市新方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马丽斐 汕头市斯达威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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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48750号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马丽斐: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新方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马丽斐、汕头市斯达威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9时30分,开庭地点需在开庭前二十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北侧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后获取,逾期不举证或不到庭将依法判决。原告诉请:l、判令汕头市斯达威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代偿款31484666.67元、代偿违约金3148466.67元(按代偿款10&一次性计收)、利息(以代偿款318484666.67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六,自代偿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7月1日为9221876.40元。利息与违约金合计数额不超过待偿还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的金额);2、判令被告马丽斐、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被告汕头市斯达威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诉讼费用由六被告承担。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于本院门户网站“福田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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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7
    5

    (2018)粤0304民初29645号之一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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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4民初29645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东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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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4民初29645号之一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东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与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304民初29645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向原告深圳市东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偿还贷款本金300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年利率6%,从2018年5月22日计至2018年6月21日止);二、被告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向原告深圳市东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偿还贷款罚息(罚息以本金30000000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的标准从2018年6月22日计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三、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对被告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深圳市东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92138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97138元(由原告预交),由三被告连带负担。本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交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特此公告。二○一九年七月十九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张贴于本院公告栏,并刊登于本院门户网站“福田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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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19
    6

    (2018)粤0304民初27411号管异及上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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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4民初2741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洪凯旋 被告- 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 陈再喜 陈乐强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陈乐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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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4民初27411号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陈再喜、陈乐强、陈乐伍:本院受理原告洪凯旋诉被告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陈再喜、陈乐强、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陈乐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304民初27411号民事裁定书及被告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不服本院(2018)粤0304民初27411号裁定的上诉状。上述裁定内容为:驳回被告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被告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为:撤销上述裁定,将本案移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管辖。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张贴于本院公告栏,并刊登于本院门户网站“福田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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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9
    7

    (2018)粤0304民初27411号应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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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4民初2741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洪凯旋 被告- 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 陈再喜 陈乐强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陈乐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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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4民初27411号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陈再喜、陈乐强、陈乐伍:本院受理原告洪凯旋诉被告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陈再喜、陈乐强、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陈乐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们未按时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张贴于本院公告栏,并刊登于本院门户网站“福田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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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8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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