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股票权利确认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民初390号之一 | 股票权利确认纠纷 |
原告-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9-01 | 2021-09-07 |
2 |
济南三星灯饰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民初4689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济南三星灯饰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2-26 | 2021-03-23 |
3 |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六安市巨力起重吊装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皖15民终447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当事人-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展开
|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2-19 | 2021-04-30 |
4 |
广东森林之光灯光有限公司、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5财保554号 | 合同纠纷 |
申请人-广东森林之光灯光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0-12-22 | 2021-01-01 |
5 |
广东森林之光灯光有限公司、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5财保534号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申请人-广东森林之光灯光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0-12-21 | 2021-01-01 |
6 |
六安市巨力起重吊装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皖1502民初6338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六安市巨力起重吊装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 2020-12-08 | 2021-08-04 |
7 |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洪锋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5执14705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洪锋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0-11-30 | 2020-12-04 |
8 |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聚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黔0303执305号之一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2020-11-16 | 2020-11-25 |
9 |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福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川0112执759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 2020-09-07 | 2020-12-16 |
10 |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市大成中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4民终1387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上诉人-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6-30 | 2020-08-07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0)粤0305执14705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5执14705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洪锋 被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14705号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洪锋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0]11524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1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1470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收起
...
展开
|
2020-11-17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