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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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陈凯泽、涂金兰等与无因管理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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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纠纷 |
原告-刘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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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 |
陈凯泽、涂金兰等与无因管理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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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纠纷 |
原告-刘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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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3 |
陈凯泽、涂金兰等与无因管理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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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纠纷 |
原告-刘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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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4 |
陈凯泽、涂金兰等与无因管理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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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纠纷 |
原告-刘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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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5 |
陈凯泽、涂金兰等与无因管理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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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纠纷 |
原告-刘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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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6 |
陈凯泽、涂金兰等与无因管理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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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纠纷 |
原告-刘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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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7 |
陈凯泽、涂金兰等与无因管理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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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纠纷 |
原告-刘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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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8 |
陈凯泽、涂金兰等与无因管理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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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纠纷 |
原告-刘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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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9 |
陈凯泽、涂金兰等与无因管理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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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纠纷 |
原告-刘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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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0 |
陈凯泽、涂金兰等与无因管理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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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纠纷 |
原告-刘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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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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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粤0391执2240号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2-05-10 | 详情 |
2 | (2022)粤0391执2163号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2-05-07 | 详情 |
3 | (2022)粤0391执2052号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2-05-06 | 详情 |
4 | (2022)粤0391执2045号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2-05-06 | 详情 |
5 | (2022)粤0391执1946号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全部未履行 | 2022-04-29 | 详情 |
6 | (2022)粤0391执1940号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2-04-29 | 详情 |
7 | (2022)粤0391执1877号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2-04-27 | 详情 |
8 | (2022)粤0391执1876号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2-04-27 | 详情 |
9 | (2022)粤0391执1838号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2-04-25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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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粤0391执224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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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91民初4213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刘会丽 当事人- 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腾邦全球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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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腾邦全球商品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刘会丽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91民初4213号、(2021)粤03民终3491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5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391执224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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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8 |
2 |
(2022)粤0391执216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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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91民初4216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田清 当事人- 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腾邦全球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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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深圳腾邦全球商品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田清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91民初4216号、(2021)粤03民终3492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5月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391执216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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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7 |
3 |
(2022)粤0391执205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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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91民初4219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张旭 当事人- 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腾邦全球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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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腾邦全球商品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张旭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1)粤0391民初4219号、(2021)粤03民终3492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5月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391执205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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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3 |
4 |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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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91民初4219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张旭 被告- 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腾邦全球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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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腾邦全球商品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张旭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1)粤0391民初4219号、(2021)粤03民终3492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5月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391执205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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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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