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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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上皇(深圳)实业有限公司与广东大碗健康生活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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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1702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果上皇(深圳)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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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0-11-24 | 2021-02-01 |
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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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17020号果上皇(深圳)实业有限公司与广东大腕健康生活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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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1702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果上皇(深圳)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大碗健康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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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17020号广东大腕健康生活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果上皇(深圳)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大碗健康生活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方送达有关诉讼文书。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返还2937000元的货款及支付相应利息(自2020年2月1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现暂计至2020年5月9日为29455.67元);2.判令被告立即自行至原告处取回货物,并向原告支付货物仓储费(按每平方米1.2元计算,自2020年2月12日至2020年3月12日期间,货物共占45㎡的仓储面积;自2020年3月13日起至实际取回之日止,货物共占395㎡的仓储面积,现暂计至2020年5月9日为29112元);3.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587400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以上暂合计人民币3582967.67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0月29日8时45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出处理。特此公告534488182020-07-2501:02:19:871联系人:凤敏仪、田天宝(2020)粤0106民初17020号果上皇(深圳)实业有限公司与广东大腕健康生活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广东大腕健康生活股份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联系人:凤敏仪、田天宝电话:020-8300887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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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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