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
(2017)浙0212执9899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2017-12-21 | 2018-05-08 |
2 |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恒元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恒元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7)浙0212民初1153号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原告-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2017-11-07 | 2017-12-31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
(2015)浙甬执民字第180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宁波市海曙海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1-24 | 2018-12-31 |
4 |
宁波中伟建材制造有限公司与恒元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4)浙甬执民字第15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宁波中伟建材制造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4-06-12 | 2016-09-12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原告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恒元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恒元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应诉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7)浙0212民初1153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恒元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恒元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17)浙0212民初1153号恒元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恒元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恒元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反诉状、反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10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联系人:徐旭霞、戚丹燕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88号鄞州区人民法院民三庭714室邮编:315100联系电话:0574-87412135 收起
...
展开
|
2017-07-20 |
2 |
原告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恒元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恒元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应诉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7)浙0212民初1153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恒元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恒元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17)浙0212民初1153号恒元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恒元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恒元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7月17日下午14时15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联系人:徐旭霞、戚丹燕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88号鄞州区人民法院民三庭714室邮编:315100联系电话:0574-87412135 收起
...
展开
|
2017-04-28 |
3 |
(2014)甬海西商初字第311号 收起
...
展开
|
(2014)甬海西商初字第311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徐佩君 被告- 恒元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王厚东 收起
...
展开
|
恒元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王厚东:本院受理原告徐佩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甬海西商初字第3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
展开
|
2014-12-15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