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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鳄鱼装饰

    云南鳄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星都总部基地49幢5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昆明财经管理专修学校、昆明雷动体育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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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云01民终620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昆明财经管理专修学校
    昆明雷动体育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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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6-19 2020-07-23
    2

    昆明财经管理专修学校与昆明雷动体育服务有限公司、王继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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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云0102民初7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昆明财经管理专修学校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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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2019-01-02 2019-05-15
    3

    云南鳄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昆明邦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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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云0102民初7255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云南鳄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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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2018-12-14 2019-01-11
    4

    云南鳄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张树勇、夏才发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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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云0129民初1850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云南鳄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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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6-10-26 2019-04-25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8)云0102民初725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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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云0102民初7255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云南鳄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昆明邦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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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云0102民初7255号昆明邦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告云南鳄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昆明邦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云0102民初72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云南鳄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昆明邦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签订的《服务委托书》;二、被告昆明邦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云南鳄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返还服务费用150000元;三、驳回原告云南鳄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00元,由被告昆明邦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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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4
    2

    (2018)云0102民初725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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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云0102民初7255号 合同纠纷

    原告- 云南鳄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昆明邦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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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云0102民初7255号昆明邦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云南鳄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昆明邦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解除原、被告于2016年3月28日签订的《服务委托书》;2、被告返还原告合同款15万元,违约赔偿金1万元,合计16万元;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昆明市普吉路298号)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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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20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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