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 1 |
广西欣瑞纸业有限公司、广西新桥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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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0127执1234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西新桥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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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人民法院 | 2019-12-17 | 2019-12-20 |
| 2 |
广西新桥投资有限公司诉广西欣瑞纸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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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0127民初2193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当事人-广西新桥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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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人民法院 | 2019-07-24 | 2019-10-17 |
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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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3民初3766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中心支公司 被告- 广西新桥投资有限公司 王正革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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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20)桂0103民初3766号原告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中心支公司与被告王正革、广西新桥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桂0103民初3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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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0 |
| 2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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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3民初3766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中心支公司 被告- 广西新桥投资有限公司 王正革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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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中心支公司与被告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桂0103民初3766号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证据、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8月31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三楼八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裁判。主办人:陈玲联系电话:0771-567938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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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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