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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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米多多企业咨询有限公司、郑州铁路专用器材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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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
申请人-深圳市米多多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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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 |
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安耐吉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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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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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3 |
深圳市米多多企业咨询有限公司、郑州铁路专用器材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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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
申请人-深圳市米多多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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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4 |
王凤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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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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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5 |
王凤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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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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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6 |
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友邦化工涂料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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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
上诉人-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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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7 |
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程丽、陈智明、程萍、虎郁、张波、河南金支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洛阳市豫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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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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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8 |
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洛阳市全福食品有限公司、河南金支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任全福、张素娥、王凤借款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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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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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9 |
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郑州铁路专用器材有限公司、胡保林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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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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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0 |
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卫辉市今生缘家具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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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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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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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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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豫0105民初13076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创基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金支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何炳江 曹雪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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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金支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创基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金支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何炳江、曹雪勤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105民初13076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楼北部418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最后一日遇节假日的顺延一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五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并将缴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刊登版面:14版刊登日期:2018-12-10上传日期:2018-12-1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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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0 |
2 |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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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豫0105执6132号 | 追偿权纠纷 |
当事人- 郑州中方印刷有限公司 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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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方印刷有限公司、聂秀丽、邵许鹤、王俊贤、王昕: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105执6132号执行通知书、(2018)豫0105执6132号财产报告令、(2017)豫0105民初10129号执行裁定书及(2018)豫0105执6132号执行决定书,责令你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2017)民初1648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刊登版面:12版刊登日期:2018-08-27上传日期:2018-08-2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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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7 |
3 |
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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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481民初2315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 河南省弘鑫创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被告- 舞钢市鑫海精纺有限公司 段素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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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素香、河南省弘鑫创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舞钢市鑫海精纺有限公司、段素香、第三人河南省弘鑫创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0481民初23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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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31 |
4 |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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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豫0105执5808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郑州蓝鸿印刷有限公司 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金支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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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蓝鸿印刷有限公司、华玉玲、谢珍权、华大召、河南金支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105执5808号执行通知书、(2018)豫0105执5808号财产报告令、(2018)豫0105执5808号限制消费令及(2018)豫0105执5808号执行决定书,责令你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2017)豫0105民初1470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刊登版面:12版刊登日期:2018-07-16上传日期:2018-07-1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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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6 |
5 |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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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豫0105执6768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元谷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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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莹莹、李慧、杨金志、杜红运、河南元谷实业有限公司: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105执6768号执行通知书、(2018)豫0105执6768号财产报告令、(2018)豫0105执6768号限制消费令及(2018)豫0105执6768号执行决定书,责令你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2017)豫0105民初1012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刊登版面:12版刊登日期:2018-07-16上传日期:2018-07-1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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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6 |
6 |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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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创基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何炳江 曹雪勤 河南金支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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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创基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何炳江、曹雪勤、河南金支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创基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何炳江、曹雪勤、河南金支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0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40分在本院民四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刊登版面:12版刊登日期:2018-05-28上传日期:2018-0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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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8 |
7 |
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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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481民初2315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 河南省弘鑫创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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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段素香、第三人河南省弘鑫创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17)豫0481民初2315号民事裁定书、追加第三人申请。原告的诉讼请求是:1.依法判令舞钢市鑫海精纺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代偿本息3201582.95元,利息及违约金572600.92元,以上共计3774183.87元。2.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原告有权对变卖、拍卖被告段素香所提供的抵押的房产两套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判令段素香对舞钢市鑫海精纺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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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8 |
8 |
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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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481民初2314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岳耀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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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耀敏:本院受理原告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17)豫0481民初2314号民事裁定书。原告的诉讼请求是:1.依法判令被告舞钢市东海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代偿本息2990868.83元,利息及违约金353987.76元(暂计至2017年5月9日,之后利息及违约金按年利率24%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上共计3344856.59元。2.判令被告岳建东、岳耀敏对被告舞钢市东海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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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3 |
9 |
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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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481民初2315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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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素香:本院受理原告深圳米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17)豫0481民初2315号民事裁定书。原告的诉讼请求是:1.依法判令被告舞钢市鑫海精纺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代偿本息3201582.95元,利息及违约金572600.92元(暂计至2016年12月5日,之后利息及违约金按年利率24%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上共计3774183.87元。2.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原告有权对变卖、拍卖被告段素香所提供的抵押物(位于二七区大学路80号10号楼1层10s1124号、二七区大学路80号10号楼1层10s1126号)的房产两套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判令被告段素香对被告舞钢市鑫海精纺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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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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