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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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八方东德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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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30375号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八方东德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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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0-11-23 | 2021-03-23 |
2 |
上海普瑾特信息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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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91民初5609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普瑾特信息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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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20-09-29 | 2020-12-21 |
3 |
上海八方东德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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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民终12076号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上诉人-上海八方东德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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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3-23 | 2020-07-15 |
4 |
黄柳芬与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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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91执515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黄柳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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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18-11-28 | 2018-12-14 |
5 |
袁佩妮与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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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91执471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袁佩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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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18-08-10 | 2018-12-14 |
6 |
黄静光与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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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91执689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黄静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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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18-08-10 | 2018-12-14 |
7 |
黄逸斯与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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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91执509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黄逸斯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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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18-08-10 | 2018-12-14 |
8 |
黄楚锐与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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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91执514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黄楚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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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18-08-10 | 2018-12-14 |
9 |
李娴与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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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91执518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李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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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18-08-10 | 2018-12-14 |
10 |
郑妍与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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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91执517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郑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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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18-08-10 | 2018-12-14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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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粤0304执3369号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02-24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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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304民初1311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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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4民初13114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普瑾特信息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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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4民初13114号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普瑾特信息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9时15分,开庭地点为本院庭审管理中心,逾期不举证或不到庭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于“福田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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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9 |
2 |
(2020)粤0391民初5609号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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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91民初5609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普瑾特信息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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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91民初5609号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告上海普瑾特信息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391民初56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移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处理。被告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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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1 |
3 |
(2020)粤0304民初30375号之一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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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30375号之一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八方东德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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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30375号之一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上海八方东德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4民初303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上海八方东德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3529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按规定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在本院门户网站联系人:肖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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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4 |
4 |
(2020)粤0304民初30375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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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30375号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八方东德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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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30375号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八方东德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证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3341127.5元;2、本案诉讼费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司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14时30分,请于开庭前十五分钟到我院庭审管理中心查看开庭地点,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O二O年七月二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在本院门户网站联系人:肖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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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5 |
5 |
(2019)粤03民终12076号裁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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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民终12076号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当事人- 上海八方东德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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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民终12076号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审理的上诉人上海八方东德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4民初26268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重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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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7 |
6 |
(2019)粤0391民初536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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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91民初5361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普瑾特信息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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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普瑾特信息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91民初5361号。因你方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调解温馨提示、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开庭时间定于2020年04月24日14时1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五法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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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9 |
7 |
(2019)粤03民终12076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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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民终12076号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当事人- 上海八方东德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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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民终12076号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审理的上诉人上海八方东德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开庭传票,本案合议庭成员为审判长张睿(主审)、审判员聂效、审判员吴春泷,书记员为陈颖。于2019年7月31日14时30分本院第十六审判庭进行二审审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本公告于2019年5月21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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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1 |
8 |
(2018)粤0304民初26268号之二上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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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4民初26268号之二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八方东德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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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4民初26268号之二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上海八方东德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民事上诉状。原告的上诉请求为:1、撤销一审判决,查明事实,判令被上诉人支付工程款3341127.5元或将本案发回重审;2、一、二审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二○一九年二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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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5 |
9 |
(2018)粤0304民初26268号之一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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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4民初26268号之一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八方东德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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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4民初26268号之一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上海八方东德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粤0304民初2626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判决内容如下:驳回原告上海八方东德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33529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次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特此公告。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二○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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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4 |
10 |
(2018)粤0391执1378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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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91执1378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袁佩妮 被告- 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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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91执1378号深圳光彩美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袁佩妮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18]2170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7月2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8)粤0391执137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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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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