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1)粤0307民初577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7民初57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欣创宏图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 重庆铭信长兴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铭信长兴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577号广东铭信长兴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铭信长兴科技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欣创宏图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铭信长兴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重庆铭信长兴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7民初57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本案按原告深圳市欣创宏图科技有限公司撤诉处理。该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
2021-07-15 |
2 |
(2021)粤0307民初577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7民初57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欣创宏图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 重庆铭信长兴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铭信长兴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577号广东铭信长兴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铭信长兴科技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欣创宏图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铭信长兴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重庆铭信长兴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577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偿还欠款叁万玖仟零贰拾肆圆整(¥39,024.00)。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7月09日15时30分在横岗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法院联系人:黄碧丽电话:0755-28625878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
2021-03-24 |
3 |
(2021)粤0307民初577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7民初57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广东铭信长兴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欣创宏图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铭信长兴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577号广东铭信长兴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铭信长兴科技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欣创宏图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铭信长兴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重庆铭信长兴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577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偿还欠款叁万玖仟零贰拾肆圆整(¥39,024.00)。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7月09日15时30分在横岗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法院联系人:黄碧丽电话:0755-28625878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
2021-03-24 |
4 |
(2021)粤0307民初577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7民初57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欣创宏图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 重庆铭信长兴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铭信长兴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577号广东铭信长兴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铭信长兴科技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欣创宏图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铭信长兴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重庆铭信长兴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577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偿还欠款叁万玖仟零贰拾肆圆整(¥39,024.00)。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现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们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7月09日15时30分在横岗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法院联系人:黄碧丽电话:0755-28625878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
2021-03-23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