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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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金通达机械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泰霸电源系统有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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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9民初785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东莞市金通达机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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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19-10-18 | 2019-11-23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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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粤0309民初7857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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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9民初785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东莞市金通达机械有限公司 深圳市泰霸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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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9民初7857号深圳市泰霸电源系统有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莞市金通达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被告一立即支付拖欠原告货款共计人民币,玖万肆仟捌佰壹拾叁元捌角柒分整(94813.87)。并承担自2019年4月起至付清上述款项止的同期银行利息(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暂计算为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合计玖万肆仟玖佰壹拾叁元捌角柒分(94913.87);2、被告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9年11月28日10时15分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本公告于2019年8月22日刊登于本院官方网站(网站: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人:蔡嘉红联系电话:0755-21050175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二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速裁庭703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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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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