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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通达

    东莞市金通达机械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水贝组金永工业区4号1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东莞市金通达机械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泰霸电源系统有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9民初78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东莞市金通达机械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19-10-18 2019-11-23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粤0309民初7857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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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9民初78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东莞市金通达机械有限公司 深圳市泰霸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9民初7857号深圳市泰霸电源系统有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莞市金通达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被告一立即支付拖欠原告货款共计人民币,玖万肆仟捌佰壹拾叁元捌角柒分整(94813.87)。并承担自2019年4月起至付清上述款项止的同期银行利息(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暂计算为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合计玖万肆仟玖佰壹拾叁元捌角柒分(94913.87);2、被告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9年11月28日10时15分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本公告于2019年8月22日刊登于本院官方网站(网站: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人:蔡嘉红联系电话:0755-21050175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二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速裁庭703室 收起

    ... 展开
    2019-08-2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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