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浙江杭州湾信息港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彩商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浙0109执8118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浙江杭州湾信息港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1-12 | 2021-02-02 |
2 |
浙江杭州湾信息港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杭州彩商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浙0109民初1373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浙江杭州湾信息港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7-09 | 2020-07-14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0)浙0109民初1373号 收起
...
展开
|
(2020)浙0109民初1373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浙江杭州湾信息港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彩商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杭州彩商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B1-203-2室):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杭州湾信息港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彩商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公民代理须知、廉政监督卡、原告举证材料、开庭传票。原告起诉并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原告房屋租金432572.4元,并由原告没收保证金108143.10元;2、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25521.77元,此后自2019年12月11日起以欠付金额432572.4元为基数按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3、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七日。本案定于2020年6月12日8时5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你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院依法审理。 收起
...
展开
|
2020-04-10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