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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瀚华

    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
    •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235号附1号海航保利国际中心35层A户3526S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3835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01

    法律诉讼383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苗英迪民事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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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辽0105执1967号 民事

    申请执行人-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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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2021-09-22 2021-10-13
    2

    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汤耀栋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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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0103执4995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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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2021-09-18 2021-09-29
    3

    轗赐兰、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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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0105执4518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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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2021-09-07 2021-09-15
    4

    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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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0105执恢1896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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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2021-09-07 2021-09-10
    5

    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贺頔,贺驹勇公证债权文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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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13执2735号之一 公证债权文书

    申请执行人-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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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021-09-01 2021-09-23
    6

    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金红旭等小额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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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辽0103执1024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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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2021-08-27 2021-09-07
    7

    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危红梅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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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0105执4642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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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2021-08-13 2021-08-31
    8

    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雨花区奈觅服装店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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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0104执恢977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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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2021-08-12 2021-10-09
    9

    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瀚华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郭嗣军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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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吉0102执异23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异议人-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瀚华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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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2021-08-12 2021-09-18
    10

    申请执行人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朱永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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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0105执4651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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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2021-07-29 2021-08-05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0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5民初4403号判决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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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4403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当事人- 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可及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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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4403号深圳市可及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告刘锦城与被告深圳市可及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第三人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民初44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原告刘锦城与被告深圳市可及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可及云实训员工培养录用保障协议书》及《实训补充协议》予以已解除;二、被告深圳市可及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锦城偿还贷款本息损失人民币9859.56元;三、驳回原告刘锦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1.24元,由深圳市可及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176.18元,原告刘锦城负担人民币325.06元。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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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2
    2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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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2民初4656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王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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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云0112民初46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2091.75元,并支付该款项自2019年10月15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二、被告王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9年10月14日的利息6274.057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1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王波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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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1
    3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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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2民初466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邓群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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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云0112民初46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邓群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借款本金70038.54元,并支付该款项自2019年10月15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二、被告邓群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9年10月14日的利息18116.64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0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邓群芳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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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1
    4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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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2民初465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潘燕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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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云0112民初46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潘燕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借款本金44183.67元,并支付该款项自2019年10月15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二、被告潘燕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9年10月14日的逾期利息11782.31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潘燕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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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1
    5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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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2民初465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陈玉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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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云0112民初46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陈玉宝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12807.68元,并支付该款项自2019年10月15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按月利率1.275%计算);二、被告陈玉宝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9年10月14日的利息25505.82元;三、驳回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7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陈玉宝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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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1
    6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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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2民初465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梁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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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云0112民初46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梁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4756.34元,并支付该款项自2019年10月15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按月利率1.275%计算);二、被告梁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9年10月14日的利息5997.21元;三、驳回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3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梁耀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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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1
    7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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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2民初4666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杨继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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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云0112民初46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杨继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2847.09元,并支付该款项自2019年10月15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二、被告杨继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9年10月14日的利息5563.27元;三、驳回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杨继申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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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1
    8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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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2民初4664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王俊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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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云0112民初46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俊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9063.74元,并支付该款项自2019年10月15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二、被告王俊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9年10月14日的利息3755.55元;三、驳回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8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王俊娜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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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1
    9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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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2民初4659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黄琼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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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云0112民初46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黄琼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4233.86元,并支付该款项自2019年10月15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二、被告黄琼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9年10月14日的利息8142.58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1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黄琼娥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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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1
    10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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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2民初468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李保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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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李保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云0112民初46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李保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50764.68元;二、被告李保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自2018年4月10日起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止以欠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本案诉讼费1536元,由被告李保斌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西山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 展开
    2020-10-20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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