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善支行、杭州嘉德威钢琴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善支行 收起
...
展开
|
- | - | - |
2 |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嘉德威钢琴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收起
...
展开
|
- | - | - |
3 |
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路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上诉人-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4 |
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路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上诉人-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5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 收起
...
展开
|
- | - | - |
6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 收起
...
展开
|
- | - | - |
7 |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方泰电器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收起
...
展开
|
- | - | - |
8 |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方泰电器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收起
...
展开
|
- | - | - |
9 |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方泰电器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收起
...
展开
|
- | - | - |
1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路支行与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嘉德威钢琴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路支行 收起
...
展开
|
- | - | -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1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被告- 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方泰电器有限公司 杭州嘉德威钢琴有限公司 陈安岳 阮阿兰 陈再献 收起
...
展开
|
地方法院公告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 | 2017-02-03 |
2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被告- 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方泰电器有限公司 杭州嘉德威钢琴有限公司 陈安岳 阮阿兰 陈再献 收起
...
展开
|
地方法院公告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 | 2016-10-27 |
3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路支行 被告- 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 杭州嘉德威钢琴有限公司 嘉德威(杭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陈再献 陈安岳 阮阿兰 陈莲琴 收起
...
展开
|
地方法院公告 |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 | 2016-10-24 |
4 | (2015)浙杭商外初字第45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康都控股有限公司 KIANG JEROME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G38 | 2016-09-11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1 | (2015)杭拱执民字第01201号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5-04-29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16)浙0103民初2251号之一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6)浙0103民初225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善支行 被告- 浙江方泰电器有限公司 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 陈再献 杭州嘉德威钢琴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6)浙0103民初2251号之一浙江方泰电器有限公司、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陈再献: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善支行诉你们及杭州嘉德威钢琴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3民初225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杭州嘉德威钢琴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善支行借款本金7000000元;二、被告杭州嘉德威钢琴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善支行利息179071.31元(暂计算至2016年3月16日,此后按照合同约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算至本息清偿日止);三、被告浙江方泰电器有限公司、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陈再献对上述第一、二项确定的被告杭州嘉德威钢琴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205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67054元,由被告杭州嘉德威钢琴有限公司、浙江方泰电器有限公司、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陈再献共同负担。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善支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杭州嘉德威钢琴有限公司、浙江方泰电器有限公司、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陈再献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
展开
|
2017-02-21 |
2 |
(2015)杭江商初字第316号 收起
...
展开
|
(2015)杭江商初字第316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路支行 被告- 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 杭州嘉德威钢琴有限公司 嘉德威(杭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陈再献 陈安岳 阮阿兰 陈莲琴 收起
...
展开
|
杭州嘉德威钢琴有限公司、嘉德威(杭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陈再献、陈安岳、阮阿兰、陈莲琴: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路支行诉被告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嘉德威钢琴有限公司、嘉德威(杭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陈再献、陈安岳、阮阿兰、陈莲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宣判后,被告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依法提起上诉,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收起
...
展开
|
2016-10-24 |
3 |
(2015)杭江商初字第317号 收起
...
展开
|
(2015)杭江商初字第317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路支行 被告- 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 杭州嘉德威钢琴有限公司 嘉德威(杭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陈再献 陈安岳 阮阿兰 陈莲琴 收起
...
展开
|
杭州嘉德威钢琴有限公司、嘉德威(杭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陈再献、陈安岳、阮阿兰、陈莲琴: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路支行诉被告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嘉德威钢琴有限公司、嘉德威(杭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陈再献、陈安岳、阮阿兰、陈莲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宣判后,被告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依法提起上诉,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收起
...
展开
|
2016-10-24 |
4 |
(2016)浙0103民初2251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6)浙0103民初225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善支行 被告- 杭州嘉德威钢琴有限公司 浙江方泰电器有限公司 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 陈再献 收起
...
展开
|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6)浙0103民初2251号浙江方泰电器有限公司、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陈再献: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善支行诉被告杭州嘉德威钢琴有限公司、浙江方泰电器有限公司、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陈再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杭州嘉德威钢琴有限公司向原告归还编号为BS2013-4010《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700万元,利息179071.31元(利息暂计算至2016年3月16日,此后按合同约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算至本息付清日止);2、被告浙江方泰电器有限公司、杭州威顿实业有限公司、陈再献对被告杭州嘉德威钢琴有限公司应支付的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申请费等)由各被告承担。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6年11月18日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十七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
展开
|
2016-08-17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