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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华

    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68号3-39房
    • 简介:-
    • 法律诉讼 657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1

    法律诉讼65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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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04民初11137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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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1-05-20 2021-08-06
    2

    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李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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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3民初410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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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1-04-28 2021-05-18
    3

    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何卫国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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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3民初410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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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1-04-19 2021-05-18
    4

    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区某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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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3民初409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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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1-04-16 2021-06-07
    5

    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区某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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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3民初409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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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1-04-16 2021-06-07
    6

    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区某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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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3民初409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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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1-04-16 2021-06-07
    7

    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区某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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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3民初409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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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1-04-16 2021-06-07
    8

    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区某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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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3民初409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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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1-04-16 2021-06-07
    9

    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区某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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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3民初409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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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1-04-16 2021-06-07
    10

    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肖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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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5民初273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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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2021-04-16 2021-05-07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105民初3562号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能聚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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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05民初356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能聚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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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5民初3562号广州能聚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在审理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能聚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经审查,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8月10日作出口头裁定,准予原告撤诉,本案就此审理终结。因你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发出公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540172852021-08-1216:00:16:590联系人:陈美贤、冯琬晴(2021)粤0105民初3562号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能聚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广州能聚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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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1
    2

    上诉人广州市荣庆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市东山区蔬菜食品贸易总公司、广州市东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广州市越秀区淇淇美容店、广州市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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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民终13740号 物权保护纠纷

    上诉人- 广州市荣庆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广州市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东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广州市越秀区淇淇美容店 广州市东山区蔬菜食品贸易总公司 当事人- 广州市越秀区淇淇美容店 广州市东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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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民终13740号广州市越秀区淇淇美容店: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广州市荣庆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市东山区蔬菜食品贸易总公司、广州市东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广州市越秀区淇淇美容店、广州市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本案决定于2021年8月9日上午9时15分在第57法庭开庭审理。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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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3
    3

    (2021)粤0105民初3562号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能聚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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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05民初356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能聚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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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5民初3562号广州能聚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能聚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105民初3562号],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清偿拖欠原告的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物业管理费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合计22040元;滞纳金自逾期之日(次月1日)起,每日按应缴物业管理费的千分之一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2、被告清偿拖欠原告代收的水费3752.2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定为举证期满后的2021年8月10日9时15分,地点为本院审判庭第41法庭,如届时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在大洋网络公告送达此后的法律文书。539090042021-04-3020:21:03:397联系人:陈美贤、招佐文(2021)粤0105民初3562号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能聚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广州能聚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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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9
    4

    (2021)粤0113民初4109号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刘小红、郭广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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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3民初410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郭广泉 刘小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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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3民初4109号刘小红、郭广泉: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刘小红、郭广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请本院判令:1、被告清偿拖欠原告的管理费及滞纳金,管理费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管理费4622.5元,滞纳金自逾期之日(每月6日)起,按照欠费金额的千分之三每日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7月14日下午2:30在本院大石法庭第三审判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四月七日538668652021-04-0915:04:43:365(2021)粤0113民初4109号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刘小红、郭广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原告,开庭,诉讼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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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7
    5

    (2020)粤0105民初23921号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梁韵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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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5民初2392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梁韵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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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5民初23921号梁韵军(住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59号1009房):本院受理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梁韵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105民初239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梁韵军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2018年12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的物业管理费6781.5元并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以每月欠付的376.75元为基数,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从每月的26日开始计算至该月物业管理费全部清偿之日止,每月物业管理费的滞纳金以376.75元为限);二、驳回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承担。上述受理费已由原告预付,原告同意由被告在履行义务时直接向原告支付。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538588022021-04-0213:12:30:801联系人:龚锋、庄婷婷(2020)粤0105民初23921号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梁韵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梁韵军(住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59号1009房):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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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2
    6

    (2021)粤0111民初5802号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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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1民初5802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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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1民初5802号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2021)粤0111民初5802号]一案,现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1年06月16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无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68号联系方式:020-83007574范晓玲法官538543312021-03-3017:06:25:78(2021)粤0111民初5802号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公告,有限公司,开庭,送达,白云区11533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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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30
    7

    (2021)粤0113民初744、745、746号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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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3民初744、745、746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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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3民初744、745、746号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司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2021)粤0113民初744号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请本院判令: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的管理费合计人民币675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以欠缴金额为基数,按照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计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二对上述第1点诉讼请求承担补充清偿责任;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21)粤0113民初745号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请本院判令: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的管理费合计人民币825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以欠缴金额为基数,按照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计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二对上述第1点诉讼请求承担补充清偿责任;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21)粤0113民初746号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请本院判令: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的管理费合计人民币528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以欠缴金额为基数,按照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计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二对上述第1点诉讼请求承担补充清偿责任;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司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7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大石法庭第五审判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适用独任制普通程序对本三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三月十七日538402892021-03-1916:33:12:581(2021)粤0113民初744、745、746号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诉讼,送达,被告,公告,规定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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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7
    8

    (2020)粤0113民初16508号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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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3民初1650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余以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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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民初16508号余以俊: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余以俊,男,1977年9月30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洛溪新城新浦路3幢之二602房)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13民初16508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判决如下:一、被告余以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的管理费2460元;二、驳回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余以俊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二O二一年一月十一日537523692021-01-1316:47:47:187(2020)粤0113民初16508号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余以俊,物业,公告,判决,有限公司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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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11
    9

    (2020)粤0113民初16663号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发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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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3民初1666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黄发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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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民初16663号黄发雄: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发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13民初1666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黄发雄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700元;二、驳回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上述款项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黄发雄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537260702020-12-2417:27:22:494(2020)粤0113民初16663号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发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黄发雄,期间,被告,物业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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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3
    10

    (2020)粤0113民初15223号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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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3民初1522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林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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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民初15223号林如: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林如,男,1987年1月24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富丽家园富昌花园A座912房。)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13民初15223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判决如下:一、被告林如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870元;二、驳回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林如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二O二O年十二月十日537104432020-12-1416:13:18:400(2020)粤0113民初15223号原告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林如,物业,被告,判决,公告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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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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