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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世纪华信

    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简介:-
    • 法律诉讼 13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1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黄文豪、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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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4600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上诉人-黄文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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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15 2020-12-22
    2

    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东莞市石龙联兴实业有限公司、张锦明等财产保全一审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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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执保971号 财产保全

    申请人-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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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06-19 2020-08-19
    3

    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东莞市石龙联兴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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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执保1395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人-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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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06-10 2020-12-24
    4

    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东莞市石龙联兴实业有限公司、张锦明等财产保全一审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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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民初4212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人-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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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06-10 2020-08-13
    5

    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辉腾供应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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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执1006号之二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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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03-20 2020-06-17
    6

    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辉腾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新盈通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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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13881号 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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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03-13 2020-05-06
    7

    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曾坚义,张丽霞,钟育华,曾坚锴,深圳市新盈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辉腾供应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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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民初5426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曾坚义
    张丽霞
    钟育华
    曾坚锴
    深圳市新盈通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辉腾供应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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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9-12-16 2019-12-23
    8

    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辉腾供应链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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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财保5702号 -

    申请人-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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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9-11-21 2019-12-30
    9

    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景民供应链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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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财保5324号 -

    申请人-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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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9-11-04 2019-12-30
    10

    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东莞市汇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黄文豪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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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4民初33830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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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9-10-30 2020-12-22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20)粤0391民初421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石龙联兴实业有限公司 张锦明 周桂嫦 何青 联兴食品药品造纸(韶关)有限公司 始兴县联兴林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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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G38 2020-08-20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91执242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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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民终423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 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东莞市石龙联兴实业有限公司 联兴食品药品造纸(韶关)有限公司 始兴县联兴林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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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兴食品药品造纸(韶关)有限公司、周桂嫦、张锦明、东莞市石龙联兴实业有限公司、始兴县联兴林场: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民终423号、(2020)粤0391民初421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2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91执242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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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8
    2

    (2020)粤03民终4600号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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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4600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上诉人- 黄文豪 被上诉人- 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东莞市汇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李询 方炎林 吴丽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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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20)粤03民终4600号李询:本院受理上诉人黄文豪与被上诉人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汇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李询、方炎林、吴丽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你作为被上诉人,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民终460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4519元,由上诉人黄文豪负担。特此公告。二○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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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2
    3

    (2020)粤03民终4600号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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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4600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上诉人- 黄文豪 被上诉人- 刘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东莞市汇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汇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方炎林 李询 吴丽敏 当事人- 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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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20)粤03民终4600号李询:本院受理上诉人黄文豪与被上诉人刘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汇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东莞市汇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方炎林、李询、吴丽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你作为被原审被告,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二审审理传票。本院定于二○二〇年八月十七日下午十五时五十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依法审理此案。届时你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裁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〇年六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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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09
    4

    (2018)粤0304民初33830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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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4民初33830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汇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黄文豪 方炎林 李询 吴丽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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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4民初33830号吴丽敏: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被告东莞市汇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黄文豪、方炎林、李询、吴丽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各一份。原告诉讼请求:1.被告东莞市汇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立即返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990万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罚息、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罚息、违约金统一按年利率24%的标准,以人民币990万元为本金,从2018年6月25日起暂计至2018年8月31日为人民币442652元,后续计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2.赔偿原告因本案诉讼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10万元、财产保全担保费人民币10500元;3.被告黄文豪、被告方炎林、被告李询对被告东莞市汇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由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参加诉讼通知书内容如下:本院在审理原告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被告东莞市汇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黄文豪、方炎林、李询、吴丽敏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深圳市世纪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向本院申请追加吴丽敏为被告。经审查,吴丽敏是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本院依法追加吴丽敏作为本案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一九年三月十八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发布于本院外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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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18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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