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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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通通信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骏纬建筑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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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2071民初3382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广东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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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0-09-11 | 2020-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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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碧凤与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广东信通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民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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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2071民初14781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当事人-陈碧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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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18-10-26 | 2018-10-31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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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2071民初3382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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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2071民初3382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广东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骏纬建筑有限公司 吴炳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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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广东信通通信有限公司诉中山市骏纬建筑有限公司、吴炳超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材料递交须知、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授权委托书(单位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廉政监督卡、地址确认书。本案由审判员谭敏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甘小欢担任书记员。本院定于2020年8月3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坦洲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支付技术服务费25800元;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4580元;3、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天内。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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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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