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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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与济宁瑞隆矿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王建芬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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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苏0282执恢1096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江苏泛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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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 2021-02-24 | 2021-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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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泛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与王建芬、济宁瑞隆矿业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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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苏0282执异3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江苏泛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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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人民法院 | 2016-09-18 | 2017-09-20 |
| 3 |
江苏泛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与银川市亚湾贸易有限公司、内蒙古中钢物资有限公司、金鹏票据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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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银执字第124号 | 票据损害责任纠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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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5-06-03 | 2016-12-31 |
| 4 |
泛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与济宁瑞隆矿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王建芬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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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江苏泛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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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5 |
江苏泛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与王建芬、济宁瑞隆矿业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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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江苏泛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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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江苏泛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与银川市亚湾贸易有限公司、内蒙古中钢物资有限公司、金鹏票据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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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票据损害责任纠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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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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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19)苏1204民初5965号原告泛亚电缆有限公司与被告缪晓春、缪明洋与第三人钱书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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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1204民初5965号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原告- 泛亚电缆有限公司 被告- 缪晓春 缪明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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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1204民初5965号钱书明(女,321028197708122067,住泰州市姜堰区顾高镇翟庄村十八组25号):本院受理原告泛亚电缆有限公司与被告缪晓春、缪明洋与第三人钱书明、缪锦湖、凌凤章、缪春芳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于2020年8月14日作出判决,被告缪晓春不服,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或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请求为: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依法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联系人:乔媛联系电话:0523-88846967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大道749号二○二○年九月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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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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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1204民初5965号原告泛亚电缆有限公司与被告缪晓春、缪明洋、第三人钱书明债权人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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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1204民初5965号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原告- 泛亚电缆有限公司 被告- 缪晓春 缪明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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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1204民初5965号钱书明(女,321028197708122067,住泰州市姜堰区顾高镇翟庄村十八组25号):本院受理原告泛亚电缆有限公司与被告缪晓春、缪明洋、第三人钱书明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或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1204民初59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撤销被告缪晓春将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世纪新城滨河公寓7幢506室房屋无偿转让给被告缪明洋的行为(比例为房屋产权的50%)。案件受理费9700元,保全费3470元,合计13170元,由被告缪晓春负担(原告同意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人:乔媛联系电话:0523-88846967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大道749号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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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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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1204民初5965号原告泛亚电缆有限公司与被告缪晓春、缪明洋、第三人钱书明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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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1204民初5965号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原告- 泛亚电缆有限公司 被告- 缪晓春 缪明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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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1204民初5965号钱书明(女,321028197708122067,住: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滨河公寓7号楼三单元506室。):本院受理原告泛亚电缆有限公司与被告缪晓春、缪明洋、第三人钱书明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或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0年7月17日上午09时30分在姜堰区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联系人:钱忠兵联系电话:0523-88846718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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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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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1204民初5965号原告泛亚电缆有限公司与被告缪晓春、缪明洋、第三人钱书明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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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1204民初5965号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原告- 泛亚电缆有限公司 被告- 缪晓春 缪明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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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1204民初5965号第三人钱书明:本院受理原告泛亚电缆有限公司与被告缪晓春、缪明洋、第三人钱书明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或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0年04月20日14时30分在第二办公区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联系人:汤夏彤联系电话:0523-88846967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大道749号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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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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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1204民初5965号原告泛亚电缆有限公司与被告缪晓春、缪明洋、第三人钱书明债权人撤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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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1204民初5965号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原告- 泛亚电缆有限公司 被告- 缪晓春 缪明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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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1204民初5965号钱书明:本院受理原告泛亚电缆有限公司与被告缪晓春、缪明洋、第三人钱书明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或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要求:1、请求法院判令撤销缪晓春就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滨河公寓7号楼三单元506室的房产份额无偿转让给廖明洋的行为;2、请求法院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间届满后的15日内,不按时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案件审理。本案定于2020年2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办公区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联系人:汤夏彤联系电话:0523-88846967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大道749号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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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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