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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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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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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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与浙江印心鸟鞋业有限公司、温州市海达液压气动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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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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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周恩荣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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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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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与浙江东泰车辆销售有限公司、温州潘桥国际汽车城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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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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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王玉钗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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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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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周恩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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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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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强强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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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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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与浙江印心鸟鞋业有限公司、温州市海达液压气动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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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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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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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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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温州市海达液压气动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浙江印心鸟鞋业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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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上诉人-温州市海达液压气动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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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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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判决公告-4854谢菲菲、胡福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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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302民初4854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 被告- 谢菲菲 胡福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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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浙0302民初4854号谢菲菲、胡福龙: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302民初485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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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1 |
2 |
谢菲菲、胡福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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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302民初4854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 被告- 谢菲菲 胡福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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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浙0302民初4854号谢菲菲、胡福龙: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提交证据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现定于2017年8月22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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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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