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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洋纺布

    南宁市金洋纺布艺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南宁市人民西路80号1栋第四层412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5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桂平市福满家时尚酒店、南宁市金洋纺布艺有限责任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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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桂0881执3410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桂平市福满家时尚酒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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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平市人民法院 2020-11-04 2020-12-23
    2

    李志辉、广西南宁道恒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南宁市金洋纺布艺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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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3民初109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南宁市金洋纺布艺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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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020-07-31 2020-12-01
    3

    南宁市金洋纺布艺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道恒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李志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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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3民初109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南宁市金洋纺布艺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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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020-07-31 2020-12-01
    4

    南宁市金洋纺布艺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君澜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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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5执16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南宁市金洋纺布艺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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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2019-10-31 2019-12-16
    5

    南宁市金洋纺布艺有限责任公司与广西君澜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阮业强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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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5民初3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南宁市金洋纺布艺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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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2019-03-08 2019-12-18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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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3民初10936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南宁市金洋纺布艺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李志辉 广西南宁道恒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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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南宁市金洋纺布艺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广西南宁道恒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李志辉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9)桂0103民初109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广西南宁道恒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南宁市金洋纺布艺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尚欠的窗帘款61598元;二、被告广西南宁道恒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南宁市金洋纺布艺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61598元为基数,从2017年8月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被告李志辉对被告广西南宁道恒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受理费4515元,由被告广西南宁道恒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878元,原告南宁市金洋纺布艺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637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后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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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07
    2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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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3民初10949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南宁市金洋纺布艺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李志辉 广西南宁道恒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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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南宁市金洋纺布艺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广西南宁道恒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李志辉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9)桂0103民初109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广西南宁道恒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南宁市金洋纺布艺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剩余窗帘款15937元;二被告广西南宁道恒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南宁市金洋纺布艺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以15937元为基数,从2018年10月2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被告李志辉对被告广西南宁道恒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受理费343元由被告广西南宁道恒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后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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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07
    3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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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3民初109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南宁市金洋纺布艺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李志辉 广西南宁道恒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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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南宁市金洋纺布艺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桂0103民初10949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3月19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A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审判长:唐东旭0771-567976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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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18
    4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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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3民初109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南宁市金洋纺布艺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李志辉 广西南宁道恒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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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南宁市金洋纺布艺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桂0103民初1093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3月19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A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审判长:唐东旭:0771-567976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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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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