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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卡米文化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2号1905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316
    • 法院公告 1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9

    法律诉讼31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常州艺哲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张玉兰、邹峰林委托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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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411执恢472号 委托合同纠纷

    当事人-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常州艺哲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张玉兰
    邹峰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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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1-07-13 2021-07-28
    2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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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10民初12011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原告-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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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2020-11-12 2020-12-10
    3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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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08执3082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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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10-29 2021-01-07
    4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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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08执3193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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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10-26 2021-01-07
    5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北京跃联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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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411执2287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当事人-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北京跃联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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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0-10-19 2020-10-26
    6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北京跃联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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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411执2288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当事人-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北京跃联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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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0-10-19 2020-10-26
    7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福建天志互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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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16256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原告-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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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09-28 2020-12-16
    8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南昌龙祥汇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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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12508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原告-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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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09-16 2020-10-30
    9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上海嵩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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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沪0115民初83365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原告-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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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0-08-28 2021-02-01
    10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嵩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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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沪0115民初83364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原告-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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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0-08-28 2021-02-01

    法院公告10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9)苏0411民初5526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原告-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跃联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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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G65 2020-04-28
    2 (2019)苏0411民初5522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原告-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跃联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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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G65 2020-04-28
    3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原告-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跃联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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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G32 2019-10-22
    4 (2017)浙0108民初5252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原告-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邗江区玩偶之家商行 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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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2018-04-02
    5 -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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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2018-01-18
    6 (2017)京0108民初50496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原告-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泰瑞和文化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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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G31 2017-12-24
    7 (2017)粤0306民初23407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原告-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捷报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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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G73 2017-12-10
    8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原告-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邗江区玩偶之家玩具商行 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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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2017-11-20
    9 (2016)苏0583民初15264号 侵害著作权纠纷

    原告-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昆山德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艺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上海蓝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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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三河市人民法院 G58 2017-07-27
    10 (2016)苏0583民初15264号 侵害著作权纠纷

    原告-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昆山德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艺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上海蓝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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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资兴市人民法院 G16 2017-01-17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9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5民初1250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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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12509号 -

    原告-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当事人- 武汉速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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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12509号武汉速诺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被告武汉速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1250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武汉速诺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5000元;二、驳回原告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800元,由原告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800元,由被告武汉速诺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000元,被告武汉速诺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0元。被告武汉速诺科技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2020)粤0305民初1250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2020)粤0305民初12509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武汉速诺科技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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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9
    2

    (2020)粤0305民初1251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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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12510号 -

    原告-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当事人- 福州仓山五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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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12510号福州仓山五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被告福州仓山五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12510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福州仓山五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5000元;二、驳回原告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共计人民币2700元,由原告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1000元,由被告福州仓山五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1700元,被告福州仓山五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700元。被告福州仓山五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2020)粤0305民初12510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2020)粤0305民初12510号民事判决书,被告福州仓山五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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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2
    3

    (2020)粤0305民初1250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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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12509号 -

    当事人-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武汉速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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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12509号武汉速诺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被告武汉速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1250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武汉速诺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5000元;二、驳回原告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800元,由原告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800元,由被告武汉速诺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000元,被告武汉速诺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0元。被告武汉速诺科技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2020)粤0305民初1250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2020)粤0305民初12509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武汉速诺科技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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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4
    4

    (2020)粤0305民初1250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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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12509号 -

    原告-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当事人- 武汉速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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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12509号武汉速诺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被告武汉速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1250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武汉速诺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5000元;二、驳回原告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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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4
    5

    (2020)粤0305民初12509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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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12509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原告-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速诺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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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12509号武汉速诺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被告武汉速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05民初12509号案件的起诉状及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状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1月10日14时30分在第1020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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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06
    6

    (2020)粤0305民初12510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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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12510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当事人-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福州仓山五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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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12510号福州仓山五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被告福州仓山五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05民初12510号案件的起诉状及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状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1月10日14时30分在第1020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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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06
    7

    (2019)粤0306执恢2026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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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6执恢2026号 -

    原告-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市捷报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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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6执恢2026号深圳市捷报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其他案由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306民初23407号、(2018)粤03民终11297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8月28日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9)粤0306执恢202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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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0
    8

    (2019)粤0306执1045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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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6执1045号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原告-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捷报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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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6执1045号深圳市捷报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终11297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月2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9)粤0306执104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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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15
    9

    (2017)浙0108民初525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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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108民初5252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原告-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邗江区玩偶之家商行 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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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邗江区玩偶之家商行: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被告邗江区玩偶之家商行、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08民初52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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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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