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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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孙景阳、深圳市大世界实业有限公司、徐金贵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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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执恢67号之一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孙景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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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3-23 | 2020-04-14 |
2 |
孙景阳、深圳市大世界实业有限公司、徐金贵等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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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执恢66号之四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申请执行人-孙景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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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3-23 | 2020-04-14 |
3 |
孙景阳、深圳市大世界实业有限公司、徐金贵等其他案由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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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执异800号 | 其他案由 |
异议人-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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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1-27 | 2020-01-01 |
4 |
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孙景阳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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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执异647号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
异议人-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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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8-21 | 2020-02-04 |
5 |
孙景阳、深圳市大世界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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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3执4071号 | 企业借贷纠纷 |
申请执行人-孙景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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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1-20 | 2018-12-20 |
6 |
孙景阳、深圳市大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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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执598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申请执行人-孙景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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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1-20 | 2018-12-20 |
7 |
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龙达实业有限公司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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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7执6330、6331号 |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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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2018-06-27 | 2019-11-23 |
8 |
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龙达实业有限公司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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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7执7011、7013号 |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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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2018-06-27 | 2019-11-23 |
9 |
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深圳市新龙达实业有限公司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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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民终22797号 |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
上诉人-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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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2-26 | 2018-04-16 |
10 |
深圳市大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孙景阳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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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民终1866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上诉人-深圳市大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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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7-07-01 | 2017-11-13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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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粤03执恢67号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部分未履行 | 2019-01-29 | 详情 |
2 | (2019)粤03执恢66号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01-29 | 详情 |
3 | (2018)粤03执598号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03-20 | 详情 |
4 | (2016)粤03执4071号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6-12-09 | 详情 |
5 | (2016)粤03执4071号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暂无 | 2016-12-09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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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307民初1774号判决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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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7民初1774号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 深圳市天绿健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龙达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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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1774号深圳市新龙达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绿健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原告陈辉隆与被告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深圳市大鹏新区水务局、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深圳市新龙达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绿健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7民初17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陈辉隆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946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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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3 |
2 |
(2021)粤03执恢23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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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执恢233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孙景阳 当事人- 启华之星企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大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徐金贵 周颖 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世界石材有限公司 深圳市正盛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世界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生元农机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世界家居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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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恢233号深圳市大世界实业有限公司、徐金贵、周颖、深圳市正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生元农机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世界石材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世界家居有限公司、启华之星企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孙景阳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大世界实业有限公司、徐金贵、周颖、深圳市正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生元农机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世界石材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世界家居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仲裁委员会(2016)深仲裁字第903号仲裁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03执恢23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强制拍卖被执行人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北路翠竹苑翠兰楼地面商场西北向的房产(不动产证号:2000235193)以清偿债务。以清偿债务。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九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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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9 |
3 |
(2021)粤03执恢23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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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执恢233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孙景阳 被告- 深圳市正盛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世界石材有限公司 深圳市生元农机有限公司 周颖 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 徐金贵 深圳市大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世界家居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世界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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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恢233号孙景阳、深圳市大世界实业有限公司、徐金贵、周颖、深圳市正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生元农机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世界石材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世界家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孙景阳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大世界实业有限公司、徐金贵、周颖、深圳市正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生元农机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世界石材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世界家居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仲裁委员会(2016)深仲裁字第903号仲裁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3执恢233号号评估报告通知书,主要内容为: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委托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北路翠竹苑翠兰楼地面商场西北向商业物业房地产的现值进行评估并已作出鹏信房估字【2021】第073号估价报告,据该报告显示上述财产价值为人民币60480000元。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请你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逾期,本院将视为没有异议,本院将对上述财产进行司法网络拍卖。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七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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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8 |
4 |
(2021)粤0307民初1774号开庭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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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7民初1774号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原告- 陈辉隆 被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 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 深圳市天绿健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鹏新区水务局 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龙达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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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1774号深圳市新龙达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绿健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原告陈辉隆与被告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深圳市大鹏新区水务局、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深圳市新龙达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绿健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1774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赔付原告财产损失376500元;2.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被告七连带赔偿原告上述损失;3.本案诉讼费、鉴定费由各被告负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8月04日14时30分在龙岗第二十四审判庭(新)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法院联系人:张慧电话:0755-84863163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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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6 |
5 |
(2021)粤03执1213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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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执1213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重庆同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中溢申发(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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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1213号深圳中溢申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重庆同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深国仲裁7287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2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121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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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2 |
6 |
(2020)粤03执5164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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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执5164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福民合建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方月珠 深圳市大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徐金贵 深圳市大世界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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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执5164号深圳市大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世界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徐金贵、方月珠: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福民合建投资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仲裁委员会(2018)深仲裁字第2339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8月2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执516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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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9 |
7 |
(2019)粤03执异800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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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执异800号 | - |
当事人- 深圳市大世界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世界石材有限公司 深圳市生元农机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正盛投资有限公司 启华之星企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世界家居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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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异800号周颖、深圳市大世界家居有限公司、启华之星企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孙景阳申请执行深圳市大世界实业有限公司、徐金贵、周颖、深圳市正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生元农机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世界石材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世界家居有限公司、启华之星企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一案[执行案号(2019)粤03执恢66号]过程中,异议人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不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本院依法作出(2019)粤03执异80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异议人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异800号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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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9 |
8 |
(2019)粤03执异777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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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执异777号 | - |
当事人- 深圳市大世界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世界石材有限公司 深圳市生元农机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正盛投资有限公司 启华之星企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世界家居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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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异777号周颖、深圳市大世界家居有限公司、启华之星企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孙景阳申请执行深圳市大世界实业有限公司、徐金贵、周颖、深圳市正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生元农机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世界石材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世界家居有限公司、启华之星企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一案过程中,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保洁路一号大院1栋整栋房产、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保洁路一号大院2栋整栋房产、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保洁路一号大院3栋整栋房产、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保洁路一号大院4栋整栋房产、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保洁路一号大院5栋整栋房产、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保洁路一号大院6栋整栋房产、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保洁路红岗2号大院1栋全栋房产、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保洁路红岗2号大院2栋全栋房产,异议人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本院依法作出(2019)粤03执异777号执行裁定,裁定如下:驳回异议人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如不服本裁定,可于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由于你们下落不明,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执行裁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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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9 |
9 |
(2019)粤03执异647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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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执异647号 | - |
当事人- 深圳市大世界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世界石材有限公司 深圳市生元农机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正盛投资有限公司 启华之星企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世界家居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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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异647号深圳市大世界家居有限公司、启华之星企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周颖:本院在执行孙景阳申请执行深圳市大世界实业有限公司、徐金贵、周颖、深圳市正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生元农机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世界石材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世界家居有限公司、启华之星企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一案过程中,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保洁路一号大院1栋整栋房产(房产证号:200096751)、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保洁路一号大院2栋整栋房产(房产证号:200015399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保洁路一号大院3栋整栋房产(房产证号:200021465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保洁路一号大院4栋整栋房产(房产证号:2000153997)、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保洁路一号大院5栋整栋房产(房产证号:2000185713)、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保洁路一号大院6栋整栋房产(房产证号:2000153989)、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保洁路红岗2号大院1栋全栋房产(房产证号:2000208620)、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保洁路红岗2号大院2栋全栋房产(房产证号:2000094717)。异议人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对此不服,向本院提出异议。本院已受理,并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本案现已审查完毕。本院依法作出(2019)粤03执异647号执行裁定,裁定如下:一、撤销(2019)粤03执恢66号网拍告知书;二、驳回异议人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的其他异议请求。如不服本裁定,可于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由于你们下落不明,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执行裁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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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5 |
10 |
(2019)粤03执异796号公告裁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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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执异796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大世界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世界石材有限公司 深圳市生元农机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大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正盛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世界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世界家居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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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异796号深圳市大世界家居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大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孙景阳申请执行深圳市大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世界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世界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生元农机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龙达南深企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正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世界家居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世界石材有限公司、徐金贵、方月珠、深圳大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徐金贵、方月珠名下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童乐路综合楼7号楼201号房产(房产证号:2000317651);方月珠名下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爱国路富景道九座170型的房产(房产证号:2000558255)。异议人方月珠对此不服,向本院提出异议。本院已受理,并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本案现已审查完毕。本院依法作出(2019)粤03执异796号执行裁定,裁定如下:驳回异议人方月珠的异议请求。如不服本裁定,可于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由于你们下落不明,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执行裁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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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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