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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帷迦科技

    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中路596弄21号313F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91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10
    • 送达公告 8

    法律诉讼9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杭州微拍堂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与上海帷迦迦优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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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5执2214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杭州微拍堂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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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1-09-28 2021-10-08
    2

    上海盛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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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5执20258号 承揽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上海盛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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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1-09-28 2021-10-08
    3

    梁霭中与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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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06民初32775号 企业借贷纠纷

    原告-梁霭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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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2021-08-04 2021-08-17
    4

    上海国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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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3执2778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上海国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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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2021-07-14 2021-08-17
    5

    上海山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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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3执244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上海山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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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2021-07-14 2021-07-20
    6

    上海国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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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3执2778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上海国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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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2021-07-14 2021-07-20
    7

    上海国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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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3执261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上海国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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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2021-06-25 2021-08-02
    8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与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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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3执225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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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2021-06-16 2021-08-02
    9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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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3512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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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1-06-11 2021-09-22
    10

    上海春舍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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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06执1968号 -

    申请执行人-上海春舍房地产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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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2021-04-26 2021-05-06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20)苏0591民初1758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原告- 江苏星宜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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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G77 2020-08-09

    失信被执行人10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沪0115执22141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8-11 详情
    2 (2021)沪0115执20258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7-29 详情
    3 (2021)沪0105执2268号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5-17 详情
    4 (2021)沪0113执2255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3-09 详情
    5 (2021)沪0115执2754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1-19 详情
    6 (2021)沪0113执1201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1-18 详情
    7 (2021)沪0101执663号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1-07 详情
    8 (2021)沪0101执642号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1-06 详情
    9 (2020)沪0113执6523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10-09 详情
    10 (2020)沪0101执7248号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全部未履行 2020-09-03 详情

    送达公告8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送达执行裁定书——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为迦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分享创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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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3执异319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国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 新疆分享创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为迦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 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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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3执异319号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为迦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分享创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院受理上海国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上海国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追加上海为迦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分享创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2021)沪0113执2778号案件的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执行裁判庭领取(2021)沪0113执异319号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宝山区人民法院2021年10月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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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09
    2

    (2020)粤0106民初35122号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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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3512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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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35122号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向原告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返还《续签协议》约定的保证金213000元。  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495元,由被告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保全费1585元,由被告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539634912021-06-1516:28:11:0联系人:朱爱玲、李吉思(2020)粤0106民初35122号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联系人:朱爱玲、李吉思电话:020-8300855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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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15
    3

    送达裁判文书——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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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06民初35608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领印(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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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06民初35608号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领印(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0)沪0106民初35608号之二民事裁定书。现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009号第二十二法庭(总部)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静安区人民法院2021年2月4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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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4
    4

    (2020)粤0191民初16166号原告小鱼亲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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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91民初16166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小鱼亲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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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91民初16166号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小鱼亲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酷窝公司)、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帷迦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91民初161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小鱼亲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一次性退还保证金57500元;二、被告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小鱼亲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一次性并支付逾期损失(以5750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退还完毕之日止);三、被告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小鱼亲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赔偿律师费4000元;四、被告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就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驳回原告小鱼亲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83元,由原告小鱼亲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负担13元,由被告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670元;财产保全费646元,由原告小鱼亲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负担13元,由被告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633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联系人:孙皓、赵丹、李德胜;电话:020-83007068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南沙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537766352021-01-2916:35:02:506(2020)粤0191民初16166号原告小鱼亲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判决,有限公司,科技,公告,广州115337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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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9
    5

    (2020)粤0106民初35122号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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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3512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帷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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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35122号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帷伽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查封清单、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请本院判令:1、两被告向原告退还租赁保证金213000元。2、两被告承担相关诉讼费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3月31日15时45分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7259742020-12-2416:23:38:505联系人:蒲肖明、陈穗芳(2020)粤0106民初35122号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联系人:蒲肖明、陈穗芳电话:8300861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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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3
    6

    (2020)粤0191民初16166号之一原告小鱼亲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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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91民初16166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小鱼亲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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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91民初16166号之一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小鱼亲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向你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后因开庭时间变更,而你司现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财产保全通知书,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1年1月21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主审法官:孙皓电话:020-83007068书记员:张平电话:020-83007065536584012020-11-1917:43:30:59(2020)粤0191民初16166号之一原告小鱼亲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送达,开庭,公告,有限公司,科技115337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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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9
    7

    (2020)粤0191民初16166号原告小鱼亲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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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91民初16166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小鱼亲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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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91民初16166号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小鱼亲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财产保全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诉请判令:1.被告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退还使用费保证金57500元;2.被告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逾期退还使用费保证金的损失(以57500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2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至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8月14日为147.29元);3.被告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律师费4000元、诉讼保全担保费1000元;4.被告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月21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主审法官:孙皓电话:020-83007068书记员:张平电话:020-83007065536374142020-11-0515:16:11:650(2020)粤0191民初16166号原告小鱼亲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酷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公告,被告,有限公司,科技,原告115337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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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5
    8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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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06民初35608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领印(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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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06民初35608号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领印(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现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009号第二十四法庭(总部)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静安区人民法院2020年10月13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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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1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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