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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余银监罚决字〔201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办理借贷业务违规搭售保险
    行政处罚内容 处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9590元,并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计人民币3918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2-07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新余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嵇伟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