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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维集团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物业分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临海大道59号海运中心主塔楼2112H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5民初19478号判决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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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民初1947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溪溪美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物业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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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19478号深圳市溪溪美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物业分公司与被告深圳市溪溪美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2021)粤0305民初194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市溪溪美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物业分公司支付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拖欠的租赁款345468.8元。二、驳回原告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物业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447.06元,由原告负担1169.06元,被告负担6278元。原告已预缴受理费7447.06元,本院退还原告6278元。被告负担的6278元,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联系人:侯沁仪联系电话:0755-86609478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9号粤海法庭506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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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24
    2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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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民初1947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物业分公司 当事人- 深圳市溪溪美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侯沁仪 被告- 深圳市溪溪美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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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南 山 区 人 民 法 院 (2021)粤0305民初19478号 深圳市溪溪美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物业分公司与被告深圳市溪溪美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2021)粤0305民初194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市溪溪美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物业分公司支付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拖欠的租赁款345468.8元。二、驳回原告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物业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447.06元,由原告负担1169.06元,被告负担6278元。原告已预缴受理费7447.06元,本院退还原告6278元。被告负担的6278元,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侯沁仪 联系电话:0755-86609478 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9号粤海法庭506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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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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