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申请人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九江江州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催收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7)赣0421民催2号 | - |
当事人- 丹阳市助剂化工厂有限公司 太仓广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丹阳市顺达化工厂 高化学(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九江县九州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江苏苏化集团张家港有限公司 九江江州油脂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瑞博制药有限公司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华源投资有限公司 南通爱派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太仓市云飞工贸有限公司 潍坊市海欣药业有限公司 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如皋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西省九江县人民法院公告(2017)赣0421民催2号之一本院于2017年5月15日受理了申请人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不慎遗失的编号为4020005124011459、票面金额为500000元、出票日期为2017年4月11日、到期日为2017年10月11日、出票人为九江江州油脂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为九江县九州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背书人为安徽华源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浙江瑞博制药有限公司、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海欣药业有限公司、高化学(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南通爱派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如皋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广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太仓市云飞工贸有限公司、江苏苏化集团张家港有限公司、丹阳市助剂化工厂有限公司、丹阳市顺达化工厂、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付款行为江州农商行营业部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8年2月7日作出(2017)赣0421民催2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票据载明的款项有权请求支付。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 收起
...
展开
|
2018-02-07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