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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澜花汇

    深圳市澜花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东路168号汇雅苑1栋1、2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澜花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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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执8416号 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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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19-11-27 2020-01-19
    2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与深圳市澜花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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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305民初682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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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17-11-24 2018-12-31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9)粤0305执8416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19-08-05 详情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粤0305执9478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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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执947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澜花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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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执9478号深圳市澜花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你(单位)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诉讼费用执行一案,因你(单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强制执行。经本院强制执行,你方仍未履行义务,本院依法对你方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限制消费令。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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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7
    2

    (2019)粤0305执9478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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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执9478号 -

    当事人- 深圳市澜花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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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执9478号深圳市澜花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与你(单位)诉讼费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7)粤0305民初6824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8月2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5执947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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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6
    3

    (2019)粤0305执8416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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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执8416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被告- 深圳市澜花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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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执8416号深圳市澜花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你(单位)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7)粤0305民初6824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8月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5执841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九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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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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