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中昊文创

    嵊州市中昊文创投资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兴盛街2303号嵊州文化创意产业园11幢113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8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7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8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马秋庆、陈慧萍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陈慧萍
    马秋庆
    收起

    ... 展开
    - - -
    2

    邢凯、邹虹等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民事

    申请执行人-邹虹
    邢凯
    收起

    ... 展开
    - - -
    3

    陈铭、嵊州市中昊文创投资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民事

    申请执行人-陈铭 收起

    ... 展开
    - - -
    4

    商华丽、嵊州市中昊文创投资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民事

    申请执行人-商华丽 收起

    ... 展开
    - - -
    5

    马安喜、嵊州市中昊文创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马安喜 收起

    ... 展开
    - - -
    6

    雷建民、嵊州市中昊文创投资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特殊程序

    申请执行人-雷建民 收起

    ... 展开
    - - -
    7

    钱南利、嵊州市中昊文创投资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特殊程序

    申请执行人-钱南利 收起

    ... 展开
    - - -
    8

    王廷东、商丽萍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商丽萍
    王廷东
    收起

    ... 展开
    - - -
    9

    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嵊州市中昊文创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10

    董江龙、嵊州市中昊文创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董江龙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7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2)浙0683执1206号 嵊州市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2-04-08 详情
    2 (2022)浙0683执1078号 嵊州市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2-03-25 详情
    3 (2022)浙0683执373号 嵊州市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2-01-25 详情
    4 (2021)浙0683执2820号 嵊州市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8-25 详情
    5 (2021)浙0683执959号 嵊州市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4-01 详情
    6 (2020)浙0683执3104号 嵊州市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11-24 详情
    7 (2020)浙0683执2047号 嵊州市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08-10 详情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2)浙0683民初564号原告嵊州市中昊文创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谢铭炜判决网络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2)浙0683民初56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嵊州市中昊文创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谢铭炜 收起

    ... 展开

    谢铭炜:本院受理原告嵊州市中昊文创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谢铭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浙0683民初5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定:谢铭炜返还嵊州市中昊文创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70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22年1月19日起至付清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款限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00元,由被告谢铭炜负担(款限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先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3700元(具体金额由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多余部分以后退还),款汇绍兴市非税收入结算分户,账号:6228580699913263651,开户行: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逾期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收起

    ... 展开
    2022-04-21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