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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丼家餐饮

    广州市丼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会江加工中心

    在业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会江村“白土庙前”“大洛尾”厂房A栋三楼西边301号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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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113民初2325号原告刘衡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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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3民初2325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刘衡 被告- 广州市丼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丼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会江加工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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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3民初2325号广州市丼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丼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会江加工中心:本院受理原告刘衡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诉请本院,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支付2020年7月21日至9月25日克扣病假工资1027.48元。2.判令被告支付2020年6月21日至7月20日无故克扣工资156.82+200(全勤)共356.82元。3.判令被告支付2020年4月21日至9月20日高温补贴150元×5个月=750元。4.判令被告支付2015年7月10日至2020年9月25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共计17734.31元。以上总金额19868.6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5月31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538352732021-03-1715:42:19:745(2021)粤0113民初2325号原告刘衡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公告,送达,劳动,判令,开庭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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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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