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四川新启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10民初4856号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9-03 | 2021-09-28 |
2 |
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江门大宝化工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民终301号 | 居间合同纠纷 |
上诉人-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10 | 2021-04-25 |
3 |
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与瓦房店市老虎屯镇人民政府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10民初7274号之二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瓦房店市老虎屯镇人民政府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2020-12-28 | 2021-01-07 |
4 |
江门大宝化工有限公司与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10民初5253号 | 居间合同纠纷 |
原告-江门大宝化工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2020-10-30 | 2021-07-16 |
5 |
贵州天马环卫设备有限公司与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民终1387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贵州天马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9-24 | 2020-12-29 |
6 |
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与贺州市平桂区沙田镇人民政府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10民初581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9-04 | 2020-09-16 |
7 |
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与江西省舜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10民初89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7-03 | 2020-10-23 |
8 |
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与湖北嘉竞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10民初89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6-29 | 2020-11-03 |
9 |
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10执保304号 | 财产保全 |
申请人-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5-15 | 2020-09-01 |
10 |
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与贵州天马环卫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10民初89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4-20 | 2021-05-10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0)粤0310民初895号江西省舜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判决书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10民初89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江西省舜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10民初895号江西省舜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10民初895号,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江西省舜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1645799.66元;二、被告江西省舜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29159.93元;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相应款项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1287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被告负担的受理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交,被告负担的保全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10民初8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坑梓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7-08 |
2 |
(2020)粤0310民初894号判决书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10民初89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湖北嘉竞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10民初894号湖北嘉竞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10民初894号,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湖北嘉竞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订金222000元;二、被告湖北嘉竞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222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自2017年1月5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的利息和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相应款项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545元、保全费1783元(原告均已预交),由被告负担。被告负担的受理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交,被告负担的保全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10民初89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坑梓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6-30 |
3 |
(2020)粤0310民初895号江西省舜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应诉及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10民初89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江西省舜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10民初895号江西省舜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6月22日10时30分在本院坑梓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零二零年四月七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4-08 |
4 |
(2020)粤0310民初894号湖北嘉竞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应诉及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10民初89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湖北嘉竞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10民初894号湖北嘉竞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6月10日9时30分在本院坑梓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3-26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