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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杰食特

    杰食特(深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海滨社区滨河大道6007号庆典大厦18B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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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04民初2086号 劳动争议

    原告- 文根基 被告- 杰食特(深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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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304民初2086号 杰食特(深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原告文根基与被告杰食特(深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4民初2086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确认原告与被告于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3月8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判令被告支付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底薪工资差额6000元三、判令被告支付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3000元四、判令被告支付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克扣的工资1000元。五:综上合计请求被告支付10000元。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6月29日10时30分在庭审管理中心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法院联系人:吴晔 电话:0755-21981706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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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3
    2

    (2022)粤0304民初208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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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04民初2086号 劳动争议

    当事人- 杰食特(深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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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4民初2086号杰食特(深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原告文根基与被告杰食特(深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4民初2086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确认原告与被告于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3月8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判令被告支付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底薪工资差额6000元三、判令被告支付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3000元四、判令被告支付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克扣的工资1000元。五:综上合计请求被告支付10000元。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6月29日10时30分在庭审管理中心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法院联系人:吴晔电话:0755-21981706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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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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